湘潭市两名人大代表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罢免职务

12月18日,湖南省湘潭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,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雨湖区、岳塘区人大常委会分别依法罢免陈宇星、刘群友的湘潭市人大代表职务。按照相关规定,他们的湘潭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。此举彰显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,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。

同时,陈宇星的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(兼)职务也相应撤销。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对法律的严格执行,也彰显了对于公职人员职业操守的高标准。

陈宇星 资料图

陈宇星 资料图

公开资料显示,陈宇星,无党派,她曾任湘潭恒荣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湘潭市天星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,还是湘潭市青年企业家商会监事长。她的职业生涯中,她以诚信和勤奋赢得了业界的尊重和信任。然而,她的不当行为最终导致了她的代表资格被终止,这再次提醒我们,无论职位高低,都必须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线。

刘群友 资料图

与陈宇星同日终止代表资格的,还有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刘群友。他出生于1964年,湖南新宁人,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多年,今年11月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、接受调查。他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,也损害了公共利益,因此被依法罢免人大代表职务,这是对他行为的应有惩罚。

来源:长安街知事